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
1、学生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是我校大学生“四走”主题活动之一。
2、学生从大一开始参加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,大一大二的两学年中,每学期必须参加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”五次以上(包括五次)和晨跑活动,并有记录。经合并考核合格的,获取学生素质拓展学分。每学期可获0.5分,两学年获2个学分,未拿满学分的则不能毕业。
3、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”由校基础学院体育老师担任课外指导,学生参加体育活动项目由学校统一安排。
4、校团委、学生会负责学生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的过程记录与考核,各学院负责组织、领导本院学生积极参与“四走”主题活动,辅导员老师要指导好学生的学生“四走”主题活动,了解并掌握学生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的考核情况。
5、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考核的,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,并报所在学院同意,校团委备案,方可免考核。
6、学生处协调学生“四走”主题活动,并与教务处、基础学院、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协调。
7、考核的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施行。
关于体育健身证
1、此证为在校学生参加“四走”主题活动之“走向操场”体育健身活动证书。
2、此证书各项目,应按规定用水笔填写,字迹清楚,手续完备,印章齐全,不得涂改。
3、此证应妥善保管,谨防遗失。如有丢失,应及时到辅导员老师处提出申请,经辅导员老师核实同意,校学生处、校团委审核盖章后予以补发。
其他
1、活动间隔要求----学生的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每周最多记录一次。即学生不能集中在一周内完成多次活动。
2、活动形式要求----学生每个学期的“走向操场”体育活动要求形式多样,五次记录中,至少有三种不同形式的活动内容。
3、活动时间要求----球类、跳绳等活动时间在40分钟以上,跑步(慢跑)在2000米左右。
校学生处、校团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