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学生:
根据学校第三届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评选活动通知要求,大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,深入挖掘食品学院中先进学生典型,体现食品学院学子自强不息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。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第三届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评选活动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食品学院大二、大三学生
二、评选标准
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热爱祖国、关注社会、勤奋学习、科技创新、志愿服务、热心助人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、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,具有一定影响力、感召力,在全校学生中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三、名额设置
推荐3名参加校评选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评选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报名自荐阶段(11月11日-11月27日)
学院通过召开宣传动员会议、制作宣传牌、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让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。报名学生准备好自荐材料,力求突出自我特色,上交学院团委实践部。
2.学院初评阶段(11月28日—30日)
由学院组织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初评,产生适当候选人进入面试。
3.学院评选阶段(12月1日—4日)
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入围候选人进行面试,择优推荐参加校第三届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评选。
4.投票评选阶段(2016年1月7日—8日)
学校在对各学院推荐的15名入围候选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,组织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投票。
5.专家综合评审阶段(2016年1月10日—13日)
学校组织专家对15名候选人进行复评,总分前十名的为校第二届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人选。
6.颁奖晚会筹备阶段(2016年3月1日-10日)
根据评选结果,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颁奖仪式相关的学生材料(感动人物DV制作等)。
7.颁奖典礼(2016年3月上旬)
举行颁奖仪式,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安排。学院团委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。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,认真组织评选推荐,并充分利用网络、海报、展板、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,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评选活动氛围。
(二)认真组织,面向基层。评选活动坚持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,推荐、评选的事迹要真实、突出、有影响力,重视挖掘基层个人的先进事迹。
(三)按时上报,确保质量。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,推荐人相关材料务必于2015年11月27日前报送到学院团委实践部。
联系人:彭文杰;联系电话:617502
下载区:点击此处 食品学院远志十佳人物评选通知.doc
附件1:2015“远志十佳学生”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
附件2:2015“远志十佳学生”候选人推荐登记表
附件3:2015“远志十佳学生”推报样本
食品学院
2015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