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高等学校: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团浙联〔2010〕13号)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省实施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继续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。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具体详情见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的预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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