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寒假期间都能顺利回家与亲人团聚,共度佳节,感受“学校与你一路同行”的温暖,经研究决定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对象和条件:
补助对象:大一、大二年级在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补助条件:学生家庭贫困(须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),且本人品学兼优。
1、孤儿。父母双亡,或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出走无音讯。
2、父母残疾。须取得残联部门发的残疾证,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。
3、单亲。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,另一方无固定收入,且收入低。
4、父母一方因病需要长期治疗,家庭收入难以承受相应治疗费用。
5、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
二、补助标准
车费补贴200-300元。(省内200,省外300)
三、名额分配
根据各学院2015—2016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被院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。
四、相关材料及要求
1、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报表》一份。
附件下载: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报表.doc
2、《申报表》学生所学专业(如D13药物制剂技术3班)请严格按规范填写。
3、请各位同学在1月13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上报行政楼537辅导员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