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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通知)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1-12 14:00:11   作者:    点击:

   

各学院:

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寒假期间都能顺利回家与亲人团聚,共度佳节,感受“学校与你一路同行”的温暖,经研究决定为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助对象和条件:

补助对象:大一、大二年级在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补助条件:学生家庭贫困(须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),且本人品学兼优。

1、孤儿。父母双亡,或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出走无音讯。

2、父母残疾。须取得残联部门发的残疾证,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。

3、单亲。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,另一方无固定收入,且收入低。

4、父母一方因病需要长期治疗,家庭收入难以承受相应治疗费用。

5、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

二、补助标准

车费补贴200-300元。(省内200,省外300

三、名额分配

根据各学院20152016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被院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。

四、相关材料及要求

1、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报表》一份。
       附件下载: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报表.doc

2、《申报表》学生所学专业(如D13药物制剂技术3班)请严格按规范填写。

3、请各位同学在113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上报行政楼537辅导员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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