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,满足部分学生校外住宿的需求,为广大学生营造安全、健康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现就做好我校2016-2017学年学生申请走读(校外住宿)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有关申请走读(校外住宿)的条件、程序、相关问题的处理等请详见《学生手册》(2015版)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、D15学生2016-2017学年如需整一学年走读(校外住宿)的,须办理相应手续。
2、材料说明(黑色钢笔填写):
1)需提供材料:A 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B 个人书面申请材料一份(100字以上);C 走读审批表一式三份;D 走读协议书一式四份。
2)校外住宿地址需与父母身份证住址(至少一方)一致,如不一致,需提供与校外住宿地址相符的房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。
3)有直系亲戚家庭户口在宁波市区或鄞州中心区,经由本人父母同意。提供材料请详见《学生手册》(2015版)【亲戚身份证复印件住址要求参照2)】。
4)如父母陪同暂住宁波市区或鄞州中心区,需父母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和街道或社区提供的暂住证等有效证明。
三、6月20日前将相应的文字材料和电子表格交给辅导员。
四、学校将持续加强对校外住宿走读学生的管理,每学期对相关学生尤其是非家中居住的学生情况进行了解,希望辅导员老师及时掌握相关学生的校外住宿情况。
附件:走读申请表11.doc
浙江医药高专学生走读协议书11.doc
学 生 处
2016年6月12日